港府强烈反对外国政客干预香港司法程序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强烈反对美国政客作出纯为政治目的之言论。发表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更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
发言人说,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检控人员严格按照行之已久的国际惯例履行职责,在作出检控决定时,只会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可获接纳以充分支持提出法律程序的证据。案件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
发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香港司法制度深得国际社会推崇。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
发言人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显而易见是属于主权司法管辖区的内部事务,因此香港国安法在香港的实施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预。美方政客蛮横无理的霸凌行径严重违反国际准则,同时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公然破坏香港法治,只会自曝其短,绝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