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致中条款闯关 绿委庄瑞雄:这条文得罪人

内政委员会下午针对选罢法召集协商。(取自 立法院网站)

  中评社台北5月9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协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选罢法中曾犯“洗钱防制法”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终身不得参选等修法内容未达共识,相关条文均保留,未来将交由“立法院长”游锡堃召集党团协商。但英系“立委”庄瑞雄、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在会中都表达比例失衡。庄强调,“我们在这里说都没有用,还是送交院会协商”。

  庄瑞雄也说,这个案子我们在场4个是“空耶”(指傻子),这个条文会得罪人,各党都没有共识,“行政院”版本轻重失衡,重伤罪5年以上徒刑,剁一只脚以及挖掉别人眼睛,可能就是重伤罪,但是却可以继续选“立委”选、“总统”都没有关系,但是洗钱罪等判刑几个月,里长都不能选,轻重有没有失衡问题?

  陈水扁日前质疑“行政院”版本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草案,规定曾犯洗钱防制法经有罪判决者,终身不能登记参选,是违反比例原则、违反“宪法”参政权。陈水扁创办,陈致中担任执行长的凯达格兰基金会日前还邀请多位法律学者举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陈水扁本人也全程出席旁听。

  内政委员会今天在国民党“立委”陈玉珍主持下召集朝野“立委”代表协商,出席有庄瑞雄、邱显智与台湾民众党“立委”陈琬惠。但会中针对争议的第26条修法,相关哪些罪责,终身不得参选,会中仍没有共识。

  对于相关修法,邱显智先发表意见说,所谓的排除参选条文很多条,“行政院”提出的修法与民主社会有很大冲突,要非常三思,挑出来特定罪判刑后终身不得参选,民主“国家”参政权要限制,而且是终身,这是公民权力,终身不得参选还是这个“国家”公民吗?这是严肃问题。

  邱显智说,例如违反“国安法”可以纳入,但是毒品防治状况很多种,例如判刑第14条,也是终身不能参选,但内容是持有大麻种子,可能判刑只有几个月,但却终身不能参选,比例上失衡。   他也说,他对对枪炮弹药管制罪深恶痛绝,但是提到未经许可出借子弹,这碰触到刑法规定,都通通不能参选吗?陈玉珍则说,不会啦,还是有比例原则。

  邱显智说,现在黑枪泛滥问题要解决,但是方式不是用公职人选选举罢免法来开刀,这会让民主往后倒退,“我在是批评行政版本”。
 
  庄瑞雄也说,这个案子我们在场4个是“空耶”(指傻子),这个条文会得罪人,各党都没有共识,“行政院”版本轻重失衡,重伤罪5年以上徒刑,剁一支脚以及挖掉别人眼睛,可能就是重伤罪,但是却可以继续选“立委”选、“总统”都没有关系,但是洗钱罪等判刑几个月,里长都不能选,轻重有没有失衡问题?

  在场邱显智则认同说,“没错阿”。庄瑞雄说,你也是法律人,重罪可以选“立委”,轻罪不能选里长,“这样论述我要怎么跟社会大众论述”,怎么跟社会大众讲说,剁别人一只脚、一只手是重伤,重罪可以参选,轻罪不能参选。

  陈玉珍也说,她也支持你们的看法,那现在要朝这样修法吗?庄瑞雄再度强调,“我怎么能决定替各“立委”决定,各党团都不要得罪,送交院会去处理协商”。他的版本要高道德,采取他的版本是起诉就不能参选,但“司法院”说不能违反无罪推论,所以他主张全案保留,送交院会协商。

  陈玉珍听完则说,你到底支持不支持?你讲的很好。

  “内政部”代表补充说明,我们是针对黑金枪炮毒的标准,若有检讨空间尊重委员意见,当初院版是针对黑金枪毒大家无法接受,把门关小,但是现在比较结果太过了,尊重“立委”协商。

  最后各自发表意见,朝野协商针对选罢法第26条修法没有共识,陈玉珍表示,送交院会由院长游锡堃召集党团协商。“内政部”代表最后还是说,希望大家支持院本。

内政委员会下午针对选罢法召集协商。(取自 立法院网站)

  中评社台北5月9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协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在选罢法中曾犯“洗钱防制法”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终身不得参选等修法内容未达共识,相关条文均保留,未来将交由“立法院长”游锡堃召集党团协商。但英系“立委”庄瑞雄、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在会中都表达比例失衡。庄强调,“我们在这里说都没有用,还是送交院会协商”。

  庄瑞雄也说,这个案子我们在场4个是“空耶”(指傻子),这个条文会得罪人,各党都没有共识,“行政院”版本轻重失衡,重伤罪5年以上徒刑,剁一只脚以及挖掉别人眼睛,可能就是重伤罪,但是却可以继续选“立委”选、“总统”都没有关系,但是洗钱罪等判刑几个月,里长都不能选,轻重有没有失衡问题?

  陈水扁日前质疑“行政院”版本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草案,规定曾犯洗钱防制法经有罪判决者,终身不能登记参选,是违反比例原则、违反“宪法”参政权。陈水扁创办,陈致中担任执行长的凯达格兰基金会日前还邀请多位法律学者举行“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6条修法争议”,陈水扁本人也全程出席旁听。

  内政委员会今天在国民党“立委”陈玉珍主持下召集朝野“立委”代表协商,出席有庄瑞雄、邱显智与台湾民众党“立委”陈琬惠。但会中针对争议的第26条修法,相关哪些罪责,终身不得参选,会中仍没有共识。

  对于相关修法,邱显智先发表意见说,所谓的排除参选条文很多条,“行政院”提出的修法与民主社会有很大冲突,要非常三思,挑出来特定罪判刑后终身不得参选,民主“国家”参政权要限制,而且是终身,这是公民权力,终身不得参选还是这个“国家”公民吗?这是严肃问题。

  邱显智说,例如违反“国安法”可以纳入,但是毒品防治状况很多种,例如判刑第14条,也是终身不能参选,但内容是持有大麻种子,可能判刑只有几个月,但却终身不能参选,比例上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