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出三类传染病母婴传播消除计划
根据《行动计划》,广东将推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2023年,省级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并向国家提交消除认证申请。2024年,全省各市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主要评估指标,并完成省级消除评估。2025年,全省保持消除指标持续达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行动计划》明确,要预防育龄妇女感染。各地要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规划和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单阳家庭等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
各地在进行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时,应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科学备孕。
针对已经感染的孕产妇,《行动计划》提出,要尽早发现感染人员。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孕早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
此外,对已经感染的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早诊断、早治疗,为符合治疗标准的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加强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健康管理,确保感染儿童及早获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健全中医药参与预防母婴传播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