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体化”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要求》,这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现代预算制度建设迈出的重要步伐。
预算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预算管理一体化,就是将统一的预算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截至目前,中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设应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地方3700多个财政部门、60余万个预算单位已初步实现了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衔接贯通,以及上下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所有中央部门、预算单位已应用一体化系统开展2023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业务。
从实践看,“一体化”强化了各项财政制度的执行。以统一管理规则、管理模式抹平各层级、各预算单位对财政制度理解的偏差,“一体化”既能有效杜绝主客观违规业务和“擦边球”业务,还可以为各类合规业务提供畅通的办理渠道。例如,若预算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在付款时选择公务接待费将被系统拦截预警。目前,“一体化”已成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规范财政制度执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