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明显下降
报告称,十年间,检察机关重塑“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在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上,检察机关通过重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充实完善刑事执行检察机构职能,逐步理顺新的检察办案流程,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指出,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全程参与者,检察机关直接、全面瞭解案件办理全过程。近年来,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推动解决“重办案、轻监督”“监督被动依附办案”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比如,促进形成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反映,重罪案件人数从1999年的16.2万人下降到2019年的6万人,占比从19.6%下降至2.7%。与之相对应,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人数占比从1999年的54.6%上升至78.7%。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刑事检察理念。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检察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8月,最高检颁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审查工作,准确适用羁押措施。2022年9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的适用。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取得积极成效。”报告称,特别是,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减少了28个百分点,降至近27%。不捕率上升21个百分点,不诉率上升2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明显下降。
此外,检察机关还全面推进人权法治保障。比如,严格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着力防范选择性司法以及“疑罪从挂”“疑罪从轻”等问题。协同公安机关树立程序公正意识,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落实疑罪从无理念,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等,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实现了从“由供到证”到全面收集证据、重视客观证据的转变。
不止于此,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推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化、法制化,协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撤案近25.5万件,2022年较2018年上升1倍;对侦查活动提出违法纠正意见44万余件,2022年较2018年上升2.3倍;纠正漏捕、漏诉等均呈上升趋势。
“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协作配合,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高侦查质量;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和纠正,则有利于防止侦查权的滥用。”报告认为,经过实践磨合、总结提升,新的检察办案流程逐步理顺,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中国特色的检警关系逐步完善。
报告称,十年间,检察机关重塑“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在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上,检察机关通过重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充实完善刑事执行检察机构职能,逐步理顺新的检察办案流程,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指出,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全程参与者,检察机关直接、全面瞭解案件办理全过程。近年来,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推动解决“重办案、轻监督”“监督被动依附办案”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比如,促进形成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反映,重罪案件人数从1999年的16.2万人下降到2019年的6万人,占比从19.6%下降至2.7%。与之相对应,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人数占比从1999年的54.6%上升至78.7%。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刑事检察理念。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检察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8月,最高检颁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审查工作,准确适用羁押措施。2022年9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出台《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的适用。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取得积极成效。”报告称,特别是,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减少了28个百分点,降至近27%。不捕率上升21个百分点,不诉率上升2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明显下降。
此外,检察机关还全面推进人权法治保障。比如,严格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着力防范选择性司法以及“疑罪从挂”“疑罪从轻”等问题。协同公安机关树立程序公正意识,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落实疑罪从无理念,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等,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实现了从“由供到证”到全面收集证据、重视客观证据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