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问:发布会在介绍一站式成果时提到了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能具体介绍一下吗?这项机制给群众解决纠纷带来哪些便利?
答:基层是社会矛盾集中的前沿,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是国家治理效能的直接体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城乡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要求,人民法院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调解平台四级法院全覆盖的建设成果以及信息化平台开放共享、在线集约的巨大优势,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我们在调解平台增设诉源治理工作模块,人民法庭先行入驻,再邀请辖区内的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治理单位以及网格员、街镇村社干部、“五老”乡贤等基层解纷力量入驻调解平台,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充分发挥司法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以来,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有效激活基层解纷服务网格,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乡村社区街道对于辖区网格内涉诉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可以及时通过调解平台提供给辖区人民法庭,共同开展预警预防和联调联动工作。另一方面,人民法庭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在线交由网格员、村社区基层干部进行化解,解决不了的,还可以由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邀请法官联合调解,通过网格员讲情、调解员讲理、法官讲法,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