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咋挂着“助力车”标牌?
针对摩托车驾驶路面违法案件频发暴露出的问题,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重庆五分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协同整改,以“我管”促“都管”,有效推动摩托车生产销售乱象源头治理。相关检察建议于2022年11月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一起醉酒驾驶案揭开摩托车治理乱象
2020年6月,在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醉酒驾驶摩托车案引起重庆五分院检察八部检察官何彦林的注意。
经销商将涉案摩托车宣传为无需上牌办证的“助力车”,卖给17岁的孙青(化名)。后孙青醉酒无证驾驶“助力车”撞伤行人,引发交通事故。
案发后,孙青坚持声称自己驾驶的是“助力车”,幷非机动车。经鉴定,涉案摩托车的内燃机排量远远超过非机动车的标准,属于交通肇事罪中规定的“机动车”。“问题就在于,涉案摩托车悬挂的是‘助力车’标识标牌,无法证实孙青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驾驶的是机动车。”何彦林介绍说。最终,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但是其中反映的虚假宣传诱导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危害性不容忽视。”何彦林调查发现类似案件不在少数,随后将这一情况上报至重庆五分院检察长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