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交融 护“未”成长
刚柔幷济让忧少一点
“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2022年6月14日,在三明中院审判法庭里,随着法槌落下,被告人吴某某亦羞愧地低下了头。
吴某某利用在美术培训机构担任老师的便利,多次猥亵不满14周岁的女童,性质恶劣,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法院还禁止其五年内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吴某某作为参与教育教学的从业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多次猥亵女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承办法官陈姝玥说道,鉴于吴某某主观恶性大,为预防其再次犯罪,遂依法对其宣告从业禁止。
近年来,三明中院先试先行从业禁止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被告人,依法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人的相关工作,幷向教育部门送达裁判文书,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等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为净化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做好少年审判工作,既要高悬司法利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又要用法律的温情感化迷失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