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还草2.13亿亩!
据介绍,我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于1998年启动试点,2000年全面展开,工程通过严格森林管护、有序停伐减产、培育后备资源、科学开展修复、有力保障民生等措施,历经试点和两个10年期建设,到2020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000多亿元,工程建设范围由重点区域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由停伐减产到全面停止,累计减少天然林采伐3.32亿立方米,天然林保护修复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建立。
工程建设取得了显着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了预期目标。和工程启动前相比,天然林面积增加3.23亿亩、蓄积增加53亿立方米。天然林单位面积年涵养水源量、固沙固土量分别比工程启动前提高了53%和46%。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天然林生态系统有效恢复,促进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的改善。此外,林区民生得到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植绿护绿,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升。
2019年1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标志着我国天然林保护由区域性、阶段性工程转变为全面性、长期性公益事业。
为保持天然林保护修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林草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科学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据张利明介绍,规划编制已完成,目前正在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
“有效提升天然林质量效益是今后一个时期天然林保护修复的主要任务之一。”张利明说,为了加快提升天然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国家林草局将根据自然地理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按照自然条件相似性、生态地理单元连续性、生态系统完整性以及区域全覆盖原则,以及分区施策、多措并举促进正向演替的目标,以项目推进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天然林系统修复。对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不合理的天然中幼龄林开展森林抚育;对结构逆向演替、功能下降的天然次生林开展退化林修复;对更新不良、目的树种偏低的林分开展促进更新;对疏林地、迹地、林中空地等开展后备资源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