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取消普惠制待遇对中国出口影响不大

  中评社北京12月3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从12月1日起,中国海关不再签发出口欧洲联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等32个国家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明显变化。

  普遍优惠制度(GSP)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性质的关税优惠制度。自1978年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这些国家都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其中欧洲联盟曾经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

  自从欧洲联盟决定取消对中国出口欧洲联盟产品普遍优惠待遇之后,许多国家跟随欧洲联盟,取消对中国出口的普遍优惠待遇。历史上给中国普遍优惠待遇的国家是: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兰、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英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乌克兰、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从2021年12月1日起,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的国家只有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三个国家。但是可以肯定,这些国家也将很快取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普遍优惠待遇。

  中国贸易伙伴之所以取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普遍优惠待遇,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按照世界银行标准,中国已经不再属于低收入国家或者“中等偏低收入”国家,因此,一些国家认为,中国不应该享受出口产品普遍优惠待遇,他们提出不再单方面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中国对此表示理解。第二,中国对外贸易出口强劲,已经是许多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出于贸易平衡考虑,一些国家认为,取消普遍优惠待遇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因此,他们取消对中国的普遍优惠待遇。第三,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已经不是发展的国家,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甚至还有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已经是发达国家,经济规模和人均国民收入远远高于本国,因此,不应该对中国出口产品给予普遍优惠待遇。总而言之,由于普遍优惠待遇是建立在单方面承诺基础之上的,因此,其他国家取消对中国的普遍优惠待遇,不需要征得中国同意,可以单方面作出决定。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中国之所以出口强劲,不是因为其他国家对中国实施了普遍优惠待遇,而是因为中国高度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建立了工业门类齐全的制造业体系,无论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备,还是日用家电产品,中国出口量都位居世界前列。可以这样说,中国在工业制成品领域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中国产品在许多国家市场上具有绝对的竞争力。中国依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世界最大的工业化国家。

  中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来自于中国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来自于中国强大的工业基础,来自于中国人民的吃苦耐劳,来自于中国科技人员的奋发图强。中国成为世界独一无二的出口大国,完全是中国自己奋斗努力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一些国家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客观上使中国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但是,取消普遍优惠待遇,中国企业仍然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中国工业制成品不会从相关国家市场退出。

  重大疫情期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传统关税贸易保护政策,越来越遭到各国强烈抵制,因此,少数国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实行特殊贸易保护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借口中国已经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取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是一些国家的必然选择。中国对此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中国不会乞求一些国家保留普遍优惠政策,但是,中国会考虑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内,维护公平的贸易秩序,切实保护中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首先,中国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中国不追求贸易顺差,中国希望进出口平衡。中国为此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中国(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邀请世界各国到中国销售商品,这是中国向世界其他国家展示出来的诚意,也是不断满足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之举。中国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就是要为世界各国出口产品提供更好的条件,让各国有机会向中国消费者销售商品。中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是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国正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贸易动态平衡。

  第二,中国充分意识到,实现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过去中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一般属于初级加工产品。要想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必须在科技创新上做文章。近些年来,中国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工业制成品的附加值,中国生产的工业制成品在许多国家拥有强劲的竞争力。中国不是依靠税收优惠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中国企业也不是依靠中国政府的扶持政策进军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完全依靠科技创新,在许多领域开辟崭新的市场。

  非洲国家市场规模相对较大,但是,非洲国家劳动力生产水平相对较低,居民消费水平不高,为了满足非洲市场发展需要,中国科技人员研发特殊的移动终端设备,拍摄的照片具有高清晰度,可以满足非洲有色人种的消费需要,中国企业生产的移动终端设备在非洲市场上占有率不断提高。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中国科技人员根据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不断进行市场细分,持续开发新的产品,满足各国消费者的需要。   发达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实行特殊的贸易保护政策。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公然禁止中国向美国出口电子产品。已经在美国电信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中国华为公司和中国电信公司,被美国联邦政府勒令退出美国市场。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如果一些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那么,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取消对中国的普遍优惠待遇,只是他们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而已。对一些国家的做法,中国政府一定会按照对外贸易法及其相关规定,采取对应措施,切实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中国出口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世界各国人民的需要,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中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奉行“重商主义”。中国希望一些国家意识到,贸易从来都是对等的,如果试图迫使中国签订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协议,或者试图将中国排除在自由贸易区范围之外,中国绝对不会答应。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贸易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势,地区性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正在把国际贸易市场分割得支离破碎。一些国家签订的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协定包含有明显的排他条款,这对世界贸易的发展极为不利。中国欢迎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协定,欢迎各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丰富和完善贸易规则。但是,中国反对排他性的条款,反对在地区自由贸易区协定中针对某个国家制定特别条款。中国希望一些国家意识到,只有不断扩大市场规模,才能发现本国的比较优势;只有参与国际分工,才能做大做强。如果闭关自守,实行贸易保护主义,那么,不仅会破坏世界产业链,导致一些重要产品零部件供应链断裂,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可能会导致本国经济萎缩,甚至爆发经济危机。

  美国为了遏制中国的发展,悍然向中国发动贸易战争。可是,美国对中国出口美国产品增加征收惩罚性关税,导致美国普通消费者和美国进口商承受巨大的损失。如今美国多位财政部长公开表示,取消对中国出口美国产品增加征收的惩罚性关税,有利于稳定美国国内市场物价。但是,也有少数财政部长明确表示,美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使得美国联邦政府要想取消对中国出口美国产品增加征收的惩罚性关税面临极大的困难。这说明贸易保护主义损人而不利己。

  中国愿意和所有的国家保持正常的贸易往来关系。愿意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所有国家签订贸易协议。但是现在看来,一些国家要想在短期内改变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真正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发展对外贸易面临政治上的障碍。中国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一些国家回心转意。但是,中国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合法利益,绝对不会允许一些国家借助于各种贸易保护措施,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中国国家利益方面,中国没有任何向后退缩的余地。

  取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是以特殊方式承认中国发展取得的成绩。中国应当以平常心看待这一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只有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依靠科技创新,争取公平的贸易环境,中国就能继续保持世界最大贸易国家的地位。   中评社北京12月3日电(评论员 乔新生)从12月1日起,中国海关不再签发出口欧洲联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等32个国家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明显变化。

  普遍优惠制度(GSP)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性质的关税优惠制度。自1978年以来,先后有40个国家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这些国家都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其中欧洲联盟曾经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

  自从欧洲联盟决定取消对中国出口欧洲联盟产品普遍优惠待遇之后,许多国家跟随欧洲联盟,取消对中国出口的普遍优惠待遇。历史上给中国普遍优惠待遇的国家是: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兰、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马耳他、斯洛文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英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乌克兰、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从2021年12月1日起,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的国家只有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三个国家。但是可以肯定,这些国家也将很快取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普遍优惠待遇。

  中国贸易伙伴之所以取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普遍优惠待遇,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按照世界银行标准,中国已经不再属于低收入国家或者“中等偏低收入”国家,因此,一些国家认为,中国不应该享受出口产品普遍优惠待遇,他们提出不再单方面给予中国普遍优惠待遇。中国对此表示理解。第二,中国对外贸易出口强劲,已经是许多国家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出于贸易平衡考虑,一些国家认为,取消普遍优惠待遇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因此,他们取消对中国的普遍优惠待遇。第三,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已经不是发展的国家,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甚至还有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已经是发达国家,经济规模和人均国民收入远远高于本国,因此,不应该对中国出口产品给予普遍优惠待遇。总而言之,由于普遍优惠待遇是建立在单方面承诺基础之上的,因此,其他国家取消对中国的普遍优惠待遇,不需要征得中国同意,可以单方面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