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绥德出台办法 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办法》围绕农村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重点,结合“小微权力”清单,建立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等25项负面清单。依照有关党内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肩挑”人员提醒警示、约谈通报、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处理措施,倒逼“一肩挑”人员知责履责、担责尽责。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绥德县对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安排外出培训,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优先推荐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等。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村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绥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亚明介绍,动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绥德县累计提醒警示13人,约谈通报4人,调整职务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