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诚信底线 助攀科研高峰
《调查处理办法》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所依据的重要规章制度,最早于2005年3月制定,2020年11月进行第一次修订,2022年12月第二次修订。为何时隔两年再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变化?科技日报记者就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负责人。
科技日报:请简要介绍下本次修订《调查处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
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以来,《调查处理办法》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相继修订实施,对科研诚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类型、处理措施和调查处理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整。为落实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法规对科学基金科研诚信的要求,保持与上位法的一致性,我们对《调查处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研不端行为的类型和相关处理措施,在与上位法相关规定保持一致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调查处理办法》的适用性和效能,强化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规训和惩戒。二是根据上位法的最新修订原则和内容,修订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科技日报: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自然科学基金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