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逐点驳《华尔街日报》谬论
中评社北京1月25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美国《华尔街日报》编辑部在本月23日刊登《说出黎智英的名字》(Say Jimmy Lai’s Name)评论文章,批评英国首相苏纳克日前在英国国会接受质询,提及黎智英涉违国安法案件时,只字不提黎智英的名字,没有捍卫这位“倡导民主”的“英国公民及出版商”。对此,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网站发帖,逐点反驳《华尔街日报》文章的谬误。
《华尔街日报》称,“苏纳克并未就出版商和英国公民被监禁一事发表言论”。梁振英指出,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就是香港法治原则的精髓。英国公民也不例外。
《华尔街日报》又称黎智英为“民主倡导者”。就香港行政长官的委任问题,梁振英指出,根据《中英联合声明》,“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换言之,即使没有选举,英国政府亦已经同意,由中国政府任命香港行政长官。
梁振英又强调,《中英联合声明》中没有任何地方出现“维护香港法律自治”字眼,而在英国统治下,香港从来没有任何自治可言,包括彭定康在内的所有港督,全都是由英国政府任命,完全没有征求香港人的意见。他直指:“在任命公布前,香港人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再者,他们全是外国人,这是自治吗?”
至于《华尔街日报》称,中共对待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的做法,违反了国际条约。梁振英再次驳斥,指《华尔街日报》编辑部应研究并引用《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然后告诉大家哪里违规”。他又提到,《基本法》要求香港制定国家安全法,但25年过去,香港还没有就23条立法。
最后《华尔街日报》指,苏纳克没有向中方说出真相,“是一种尴尬”。梁振英表示,“我认为英国首相知道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