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拟修例扩警权 可预先取缔示威
英国政府去年提出“公共秩序法”,法案目前已通过下议院三读,处于上议院辩论的最后阶段,政府希望赶在立法前附加一系列修正案。新法案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
15日晚些时候,苏纳克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抗议权属民主范畴,但幷非绝对,必须在少数示威者和大多数辛勤工作的市民间取得平衡。苏纳克称:“我们不能允许少数人的示威活动扰乱普通民众的生活。这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将结束这种局面。”
示威者或面临新的刑事罪名
近年来,不少示威活动导致伦敦交通大面积瘫痪,民众出行受阻。2022年4月,英国政府通过“警察、犯罪、判刑和法庭法”,授权警察取缔导致交通受阻和瘫痪的示威抗议活动,幷把干扰重要基建列为刑事罪行,“公共秩序法”建立在该法案基础之上。
根据现行法案规定,如果警方想要阻止抗议活动,他们通常必须证明这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公共秩序混乱、严重的财产损失或严重扰乱社区生活”。新的提案将明确幷扩大“严重破坏”的法律定义范畴,让警方执法更具灵活性,如有权制止试图利用缓慢行进、“游击战术”等策略阻路的示威者。
新法还规定,英国警方在执法时可以考虑同一团体的一系列示威活动的总体影响,而不局限于独立事件;警方不必等到骚乱发生,而是任何时候都能干预幷阻止示威活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