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特区法律屏障 释法合情合理合法
全国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霍启刚表示,法治从来都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也是保持香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今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就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体现了依法行事的精神,也是完善香港法律体系的举动,完全没有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绝对具有正当性。
有助完善香港法治建设
选委会界别立法会议员谭岳衡强调,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此次释法有助于完善香港的法治建设,令未来处理涉相关问题案件时有法可依,对于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积极意义,社会安定亦有利于营商环境更稳健发展。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林新强认为,今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内容,主要重申香港特区国安委的职责和权力,而香港其他所有机关,包括法院,不可以作出干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本身,是国家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程序与权力,是香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人大常委会经过通盘考虑社会需要,在现有法例框架下,合法合宪地行使职能。
选委会界别立法会议员陈绍雄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有一锤定音、定海神针之效,能够妥善处理香港国安法相关法律争议,为香港特区的司法、行政等部门提供权威、坚实的法律依据,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完整准确的贯彻实施,巩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筑牢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防线。
选委会界别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指出,今次释法不是处理个别案件,而是针对原则,是属于国家立法层面的制度规范,一锤定音,彰显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原意,无损司法制度,反而有利排除国家安全的风险,同时平息社会争议。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深信,释法内容尊重香港司法系统,透过展示一套清晰的程序,赋权特区自行处理有关事宜,既确保黎智英案在香港法庭的有效审理,也突显香港特区获得来自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