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去殖化” 增强爱国精神

  中评社北京12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2022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指出,拥护和信仰宪法,离不开对国家民族的情感认同。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壮大爱国爱港力量,增强香港同胞的爱国精神。只有爱国精神牢固确立幷发扬光大,完全彻底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宪法意识才能在香港真正深入人心。这一讲话点出了香港当前的重要工作所在。

  回归前的香港,是被英国通过侵略战争强行窃据和“租借”的中国领土,百多年来港英政府在香港实行“殖民管治”,在香港的制度、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多个层面打上了“殖民”烙印,影响深远。如今香港已回归祖国25年,要增强香港市民国民身份认同、增强市民的民族文化认同,推动国民教育和“去殖化”都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增强港人的国民身分认同

  目前,香港不少街道名、学校名、建筑物都以港英相关的英国人命名,甚至还保一些带有侮辱性的英文地名,如水坑口街(英文名为Possession Street,即“占领街”)等。回归后,仍继续使用这些具有耻辱性的名称,实在令人无法理解。早前有立法会议员建议,以中国历史人物、杰出人物命名公园、游乐场等设施,有关做法同时有历史教育作用。笔者认为有关建议十分可取,特区政府可研究将具有“殖民”色彩、耻辱性的街道名等,改为以对建设国家有贡献、为国家和民族牺牲的历史人物,或其他杰出人物命名。

  更改部分街道名称只是“去殖化”的第一步。然而,由于过往未有积极推动“去殖化”,结果被反中乱港势力利用,误导部分不认识正确历史的市民,最后更衍生出非法“占中”和黑暴等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到市民的安居乐业的恶劣事件。

  港英“殖民管治”对香港的影响不仅仅是街道名称,更涉及文化、政治、法律等不同范畴。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法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与本法抵触,可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但不少本地法例仍然有浓厚的影子,例如条文保留“女王陛下”、“总督”等字眼。<nextpage>

  不少人均认同法律“去殖化”不能再拖。有立法会议员指出,香港回归25年,当然要捍卫香港宪法权威同特区宪制秩序,但好多相关法律未能正确反映效忠对象,例如《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5条“袭击女王”罪,就相当不合时宜。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建议,特区政府应加快法律适应化。

  事实上,容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在本港出庭的做法本身就不当,传媒报道,包括澳洲、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早已不再容许英国大律师到当地出庭。香港法律界选委马恩国指出,之所以有此安排,是因为这些国家及地区都尊重自己司法独立,落实法治独立的政策,以及显示对本土培养的法律人才有信心。

  香港的“去殖化”已经关乎国家主权安全,是一个需要得到充分重视的问题。“去殖化”要从对中国文化的自信中最终找回民族精神,完成国家认同。提升港人的文化自信的根本是依托中国文化,而不是鼓吹狭隘的“本土主义”。香港文化的根基性在于中国文化,只有从中国文化的根基入手才能真正完成港人的国家认同目标。

  结合正确的历史叙事

  香港与祖国一直紧密相连,近代中国以来的新文化同样对香港产生重要影响。不论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化都应当在香港有所体现。总之,要将香港的近代史与内地近现代史的叙事结合起来,将香港历史置于中国近代历史演变的总体发展逻辑中。港人的国家认同应当是具体的现实的认同,而不是抽象的,单一视角或者空洞的认同。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共同承担的任务。香港不仅要从历史和文化传统去寻找香港与内地的共识,更重要的是两地文化之间的互通,寻找现实的共识。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有伟大祖国的坚定支持,有‘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实保障,在实现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香港一定能够创造更大辉煌,一定能够同祖国人民一道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