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如何让养老变“享老”
11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主要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那么保险公司在创新养老服务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有哪些优势?保险业在提升居民养老保障方面还有哪些增长空间?
商业养老保险持续扩面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工作。《意见》提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在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目前真正具有养老属性的保险产品快速增加,为人民群众积累了规模超过5万亿元的养老责任准备金。
国民养老保险总经理黄涛表示,在个人养老规划体系内,产品要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易操作。如果保险产品不易搞懂,让老百姓一头雾水,再好的产品也很难被接受。
随着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提速,各地庞大的新市民群体的养老需求逐渐显现。2021年6月份起,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黄涛认为,养老金融要在提高养老金融的普惠性和可得性等方面多下功夫,把主要服务对象定位到养老金补充需求最为迫切的客户上去,有针对性地做好针对新市民的养老金融服务。
今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来自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一年来,投保人数超过25万,其中包括4.7万新产业、新业态劳动者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