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屯门公路6工程合约 仅1项如期竣工
超支逾23亿元
6份合约中,合约A和C,由于相关承建商在屯门公路进行道路改善工程时,须同时修整道路两旁为数分别超过140幅和70幅的斜坡,根据政府顾问估计,如不采取缓减措施,可能令合约A、C分别延迟3年及2.5年完工。2016年7至8月间,政府顾问就合约A发出3份定价合计1.405亿元的更改令,向合约C发出一份定价1.454亿元的更改令,才追回可能出现的延迟,4份更改令合共涉逾2.8亿元,显示事前勘探评估不足。
而工程计划Ⅰ“屯门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及工程Ⅲ“屯门公路市中心段交通改善工程”的进行中,均因需支付因中标标书的投标价较预期为高、预算费增加和价格调整准备增加而引致的额外费用,而分别提高核准工程预算约21.8及1.53亿元,合共超出预算逾23亿元。
审计署建议,日后推行涉及斜坡工程或桥梁工程的道路工程计划时,路政署需提醒人员及顾问在勘测时,应严格审视斜坡,包括曾进行加固的斜坡状况,幷把相关斜坡工程纳入合约内;署方还应继续密切监察施工令的推行进度,确保适时完成施工令等。
路政署在报告中表示同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