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校准擦亮 “探头” 用好用活督办函

  中评社北京11月5日电/据人民网报导,“请你单位按照问题反馈清单立刻采取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函告我组。”近日,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向授权监督的9家单位制发《督办函》,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

  今年以来,浠水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下功夫,用好用活督办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开展跟进监督检查,通过“室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清单式、嵌入式、驻点式、下沉式等监督方式,瞄准问题、直击根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和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充分发挥“督办函”的提醒督促作用。

  与此同时,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查清问题事实基础上,深刻分析成因、特点和规律,找出问题的病根病灶,及时发出督办函,分类施策提出意见建议,倒逼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小区乱搭电话线、街道停车位不够、路灯不亮……群众烦心事久拖不决等问题的背后,是党性、作风和为民情怀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及时纠偏正向。”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李成义介绍,要校准擦亮监督“探头”,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巧用督办函,对症下药。

  督办函不能“一督了之”。县纪委监委把督办函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治生态评估等工作内容,要求收到督办函的责任单位在15天内开展整改,对被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改、抽查回访,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浠水县纪委监委制发《督办函》62份,发现问题124个,约谈提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51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健全完善了23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