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迫调岗,法律援助帮其脱困
因为公司变更工作地点,他辞去了工作,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近日,经过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王某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得到了支持。
单位强硬调岗,职工被迫辞职
王某家在农村,于2019年6月1日入职某公司务工,双方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王某为销售员岗位、工作地点为北京,同时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之后,王某开始担任公司某店的职员。
2021年9月27日,公司通知王某到公司通州店工作,王某表示其家住朝阳区,每天通勤通州上班离家过远,多次与公司协商希望仍在原店工作,但公司都没有同意,并且在未与王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工作微信群里通知将王某调到通州店,并且将王某安排在新的排班表上,以此来强迫王某前往通州店工作。
2021年11月19日,王某以公司无理由调岗,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王某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909.67元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法律援助帮忙,仲裁支持诉求
“提起劳动仲裁后,虽然长舒了一口气,但苦于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不知道该如何去索要这笔经济补偿金。”王某说,后来他听朋友说北京市总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遂找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请求工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受理了其法援申请,并指派工会法律援助律师滕鑫为其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