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简约公屋可住五年,减少频密搬迁
轮候公屋达六年的59岁文先生,今年由“南昌220”搬入“喜信”,他说曾与房署主任见面核对个人资料,至今仍未“睇楼、拣楼”,“过渡性房屋租期祗有两年,政府起简约公屋住五年较长,唔使租户搬嚟搬去,每一次搬都唔系自己一个人,而系一家人,搬一次有机会转区,返工都算,有小朋友嘅家庭仲要烦返学。”他希望政府提供更多的过渡性房屋单位之余,亦要加快落实更多的公屋单位,以缩短轮候时间。
徐同学一家四口今年由旺角㓥房搬入过渡性房屋单位,她说现时单位是一厅两房,比㓥房大,“屋企人提过申请大单位唔容易,过去亦曾搬过两至三次屋,政府能够提供五年租约嘅简约公屋系唔错政策,唔使搬嚟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