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让企业“再生”机会更多

  中评社北京10月19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从“执转破”到“执破融合”,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制度和破产制度的优势互补,实现了单向“执转破”向双向“执破互促”的转变,突出破产制度保护功能,为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危困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的“再生”之道。

  今年7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执破融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广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破融合经验,推动打造成熟的市场机制,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团队融合

  “执破互促”全流程一体化

  8月11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郭志伟来到位于青剑湖的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开始了一天的工作。郭志伟和同事主要负责法院里破产案件的处理。8月初,为了更好地实现执破融合,他们从本部搬到了这里。

  郭志伟介绍,此次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专门设立的执破融合团队,抽调了破产和执行方面的骨干组成合议庭。专业化团队组建后,实现了向“立”和“审”两端延伸,即从“执转破”案件启动筛查、甄别、向当事人释明、草拟移送材料到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审理工作全流程,均由执破融合团队一体化办理。特别是破产原因的识别时机向前延伸,从传统做法的终本结案前置提前到财产四查完成之后,及时筛选和识别有挽救价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