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住旅馆入住关 全力防范侵害未成年案
据瞭解,去年6月1日,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即: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另外,公安部公布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十起典型案事例。
1、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某酒店落实“五必须”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近日,贾某(男,19岁)带网友朱某(女,13岁)欲一起入住山东德州市齐河县某酒店,工作人员按照“五必须”规定询问女孩监护人联系方式及两人关系,两人拒绝回答并离开,酒店立即将该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民警迅速联系到女孩母亲,女孩母亲对此毫不知情,得知后很快将女孩接回,民警联系男子贾某进行法制教育和批评训诫,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发生。
2、云南省丽江市某酒店落实“五必须”规定,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近日,一男子(26岁)和一名未成年女孩(14岁)在丽江市祥和镇某酒店办理入住登记,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女孩年龄小、两人身份关系可疑,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民警立即前往酒店核查情况,经瞭解,女孩系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玩网络游戏时认识的网友相约到酒店开房。民警联系女孩监护人将其接回,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法治宣传,并召开辖区旅馆治安负责人会议,对该酒店认真落实“五必须”规定的做法通报表扬,引导树立良好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