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打击证券犯罪
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表示,典型案例涵盖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警示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机构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业、履职。
从典型案例看,当前证券犯罪体现出链条化特点,犯罪手段也更为隐蔽。“例如,操纵行为除交易拉抬外,还与信息控制相结合;财务造假除做假账外,还采用虚假交易、票据质押等方式;大股东背信犯罪,不直接转移上市公司资产,而是采用转移幷表子公司资产的隐蔽方式;等等。”张晓津介绍,为应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新手段、新情况,检察机关在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非法配资、“黑嘴”荐股、洗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上下游、前后手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
从最高人民法院在八地设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到上海、北京相继设立金融法院,再到去年9月份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正式成立,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密切协作、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刑事制裁措施,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刑事案件落地率提升。
上半年,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60余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幷同步抄送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147人,同比上升93.4%。公安部自6月底开展“百日行动”以来,立案数量及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均创新高,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82起,涉案总价值13.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