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利器

  中评社北京9月14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宣读罚款决定书。

  “本人王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以后若有争议、纠纷,将采用诉诸法律的救济方式,若再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拘留等措施……”2022年8月2日,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嘉州水郡社区,因违反人身保护令,王某反省自己行为后作出书面保证。

  夫妻因离婚官司反目,丈夫发送威胁短信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已提起离婚诉讼。2021年7月18日,因探望孩子问题,王某与岳母刘某发生肢体冲突。李某随即报警后,经民警现场调解,三方达成和解。

  原以为即将破裂的家庭,会在民警的调解下恢复往日的平静。岂料,王某却开始向李某、岳母刘某发送威胁短信,进行轰炸式骚扰。刘某因惧怕王某再次对其母女实施家庭暴力,为保障人身安全,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刘某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提交了短信、微信截图、就诊证明、派出所出警记录、出警视频等证据材料,结合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法官经审查认为,李某、刘某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对刘某及其女儿李某实施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失效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因双方诉争的离婚案件尚未审结且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房山区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进行了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