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社会“安全网”不能徒有虚名
大公报报道,现年39岁的文员阿敏一家三口租住油塘茶果岭一间约200呎寮屋,2016年首次申请公屋,因夫妻俩入息近26000元,超出限额3000元而不符合申请资格。为了达至申请资格,阿敏辞去全职,打散工,月入由16000元降至2000元,岂料翌年再申请公屋时,因丈夫当年发了花红,入息多了500元而被拒。2019年,阿敏第三次申请公屋,却发现家庭入息超出限额100多元。连番碰壁,阿敏心灰意冷,不再申请。但近期得知所住寮屋即将清拆,她担心又一次因为入息超额而上楼无望,一家人随时沦落街头。
像阿敏这样特别“倒楣”的案例也许不多,但担心入息或资产超额而拒绝公司加薪、发花红的情况,幷非鲜见。经常有网民发帖,自称人工刚好申请公屋,近日公司有意加薪,他犹豫是否接受;也有不少网民表示宁要公屋不要加薪,否则只会因小失大。至于双职工家庭为求符合申请资格而决定其中一个辞工,待公屋到手后才重新工作,在香港早就是司空见惯。
为求上楼,部分人宁愿不加薪,宁愿辞工,宁愿向下流,这种心态不难理解,但这样的公屋申请制度绝对不是好制度。另一方面,也有月入10万元以上的公屋富户,只要缴交双倍租金,就可以继续霸住公屋,而所谓双倍租金,其实比市场水平低得多。公屋政策是社会“安全网”之一,但应该得到政府照顾的一些基层,长期在安全网外挣扎,而应该让出公屋资源的富户却继续享受着公共福利。这样的“安全网”制度,某种程度上已经失去保障意义。
公屋资源不公平的问题,随着平均上楼时间的不断延长而进一步恶化。政策目标是3年上楼,现在平均是6.1年上楼,6年间的变化可以很大,以前符合申请资格的,随时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