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映瑜涉2罪今提堂 还柙至10·12再讯
乔映瑜今日暂毋须答辩,控方拟将其中1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黄士翔把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期间被告须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告乔映瑜(35岁,报称无业)由当值律师代表,没有保释申请。妨碍司法公正控罪指,她于2020年1月至8月23日期间,连同其他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或一连串作为,即协助自己与廖子文、郑子豪、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黄临福、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邓棨然及李宇轩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以阻止及阻碍对香港警务处的调查及或因该调查而引发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诉讼。管有危险药物的控罪则指她于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104号至116号利民大厦某室管有危险药物,即2.98克草药形态的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