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外吐口水袭警 无业男认四罪
被告卢嘉文(24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21年4月16日,在九龙通州街及东京街交界,分别袭击警员陈俊冯及吴嘉辉。被告另被控于上址一辆警车内,袭击警员陈俊冯。传票罪则指,被告在同日同地,身为在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之行人,当红色灯号在稳定灯光亮着时,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该灯号的指示。
案情指,当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黎智英等人涉及非法集会案件,约下午12时30分,一名男子与政见不同人士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发生争执,被告卢嘉文尾随该男子,大声质问对方“系咪蓝丝?”便衣警员随后护送该名男子离开,其后见到被告违反交通指示横过马路,警员于是要求卢出示身份证,惟卢不合作并大呼“救命呀,警察打人!”卢又挑衅警员作势要打架,称“够胆只揪”,之后脱下口罩,突用右手连同身份证打向警员手掌。十分锺后,警员拘捕卢并锁上手扣,卢即向警员吐口水,上警车后又拒绝戴上口罩,再向警员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