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无牌按摩店案 四人表证成立
三女一男被告依次为36岁女按摩师李亦晴、34岁无业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岁女按摩师张明芳及61岁无业男胡炳雄。控方举证完毕,裁判官温绍明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庭审中,蔡展鹏确认事发当日警方进行突击巡查时,他正与一名女子在按摩院内的房间中。他说,自己共前往涉事按摩院大约四至五次,2020年年中首次前往,案发前一周亦曾光顾,其间未接受任何性服务。蔡展鹏先后接受两名辩方律师及控方盘问。他说,以个人身份到按摩院无关公职,事前对警方的扫黄行动不知情且无控制权,亦无法确认按摩店有没有牌照。
2020年,蔡展鹏被揭发涉嫌光顾无牌按摩店,事件曝光后一度休假受查。蔡展鹏其后调离国安处,转任警队人事及训练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