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跳工”申签证遭拒 入境处回应
入境处表示,个案主任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审批外佣提前终止合约后受雇主的签证申请,包括外佣的行为操守、外佣及前雇主的相关记录、外佣提前终止雇佣合约的原因。入境处强调,对于外佣的工作签证申请一直以来皆采取严格审批的方式,若签证申请人或雇主有相关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其申请将不被考虑。
入境处又指,外佣若在工作中遭受严苛对待或剥削,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或理由,入境处会行使酌情权批准外佣在港转换雇主的申请。
入境处重申,若外佣涉嫌“跳工”,入境处将会拒绝其有关申请并要求离开香港,而该申请人的记录亦会保存,作为日后再次审核其申请的考虑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