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熬夜是常态,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怎样保障

  中评社北京8月8日电/据法制日报报导,近日,22岁女生徐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去世,相关新闻冲上热搜,引发公众对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普遍关注。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业态劳动者越来越多,比如主播、代驾员、网约车司机、送餐员等。他们目前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环境如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度调查。

  17时开始直播,24时下播;次日6时至9时,加一次直播;当日12时开始接着拍摄短视频、直播,直到21时下播。结束将近一天一夜的直播工作后,今年22岁、刚参加工作半年的李婷婷(化名)发出感慨:“活着真好。”

  李婷婷毕业于浙江省一所高校的播音主持专业。今年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进入直播行业,工作内容包括拍视频、选品、上播、复盘等,熬夜加班是常态,“比较赚钱,养活自己没问题,但公司根据直播时间计算薪酬,不干就没有收入”。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像李婷婷这样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人越来越多,比如主播、代驾员、网约车司机、送餐员等,他们被称为“新业态劳动者”。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多名新业态劳动者发现,受访者每日工作时间大多超过10小时。根据公开信息,新业态劳动者“工作致死”事件时有发生。

  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随着《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发布,将具有劳动关系和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劳动者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在社会政策上已经得以明确,未来亟须在此政策框架下建立符合数字时代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