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
打破出身观念——取士不论门第、职业与地域
隋唐时代科举考试设科招考不论门第、地域、行业等出身,开创了选人不论出身的传统。一是不论门第出身。针对察举制下“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士族子弟坐至公卿、累代为官,社会阶层固化的问题,科举制打破了门第观念,允许士人“怀牒自进”,不辨士庶。唐代科举考试旨在选拔英彦,“士无华腴寒素”之辨,无论“流品之人”还是“寒贱之子”,都可以自由报考,使“朝为匹夫,暮为卿相”成为现实,从而打破了魏晋以来社会阶层的壁垒,实现了社会流动,为文官队伍提供了新鲜血液。丈夫读书便是“随身宝”的观念深入人心,诸如李义府、郭正一、张九龄、韩愈等宰相、文宗均起自寒素,以进士及第改变命运。二是不辨行业出身。唐初科举考试限制浊吏、商贾子弟应举,但中晚唐的这种限制逐渐被打破。唐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寒素子弟立志读书、登科入仕、跻身新贵、改变门庭的最有效途径,就连士族子弟也不得不“勉强随计”,参与科举竞争,以保持门第的不衰。三是不论地域出身。唐代科举考试充分考虑大一统王朝疆域广大、各地文化水平差距的问题,按照诸府州文化程度、人口数量等因素分配各府州的解额,以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举子的应试资格,笼络天下英才。当然,这并不能完全杜绝“京华之地,衣冠所聚”,在科场竞争中“不劳而成”的现象。中央省试最终及第者多为京畿和文化发达地区的举子,“京兆解”前十名等同及第与荆州“天荒解”形成了巨大反差。解额分配还导致落后地区的举子到京畿等文化较为发达的府州“冒籍”取解,与现代高考移民颇为类似。开元以后,中央屡次下令严禁举子到他州冒籍取解,但始终没有解决冒籍问题。不过,总体而言,唐代科举考试实行解额制度,以平衡地域文化、人口和地缘差距,不仅对笼络天下人士、维护大一统中央集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后世历代地方解额分配和金代南北榜和清代“苗额”等制都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