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偶像代言产品出问题谁负责?律师解析
根据国内最大的二次元平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8月前入驻的虚拟主播人数就已超过3.6万名。随着越来越多虚拟主播、虚拟偶像走上台前,参与各类经济活动,由此也产生了不少法律问题。
虚拟主播、虚拟偶像代言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划分?被打赏后需要纳税吗?“中之人”退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律师。
虚拟主播进行广告代言
运营方须承担法律责任
当下,不少虚拟主播、虚拟偶像开展了品牌代言、直播带货等活动。据统计,仅今年“618”购物节期间,就有超过30家品牌选择虚拟偶像或虚拟主播进行活动营销和直播带货等,涉及电子科技、时尚美妆、文化娱乐等诸多领域,为品牌营销增添新动力。
那么,虚拟主播、虚拟偶像作为广告代言人,和真人代言在法律上有何不同,产品出现问题又如何承担责任呢?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与合规治理法律专委会主任乔木说,由于虚拟主播本身不具备法律上的人格,因此很多情况下法律责任无法由虚拟主播承担,而是由其背后运营主体承担。如果运营主体采用了外包主播方式,那么技术服务公司也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对于真人代言,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但虚拟人由于虚拟特性,无法对商品进行使用,自然也无法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乔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