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能指望“西方雄心”吗?
这些西方国家支持在2022年底前,建立全球“气候俱乐部”,加速实施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东道国德国总理朔尔茨称,七国集团希望就应对气候变化,为相对贫困国家提供相关专业知识和资金帮助。
北约战略文件亦首次提出,气候变化是未来10年北约面临的重要安全挑战,要求成员国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目前基础上减少至少45%,2050年前实现零排放。
上述文件墨迹未干,美国最高法院即作出裁定,限制美国环保署监管发电厂的碳排放。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称,这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挫折。
与此同时,欧盟看起来却很给力。即便德意等汽车制造业强国也很“讲政治”,最终促成27国环境部长就2035年“禁售燃油车”达成共识。欧洲央行幷发表声明,宣布为落实欧盟气候行动计划,推出有利于控制气候变化的货币政策,增持对环保有益的企业债券,限制碳排放量高的企业融资和发债,要求企业和银行在申请和发放贷款时承诺遵守欧盟环保法规,在银行风险控制中加大环保因素权重。
别看欧盟上述举措很高大上,其实,欧洲国家有自己的小九九。欧盟此举既有因应被俄罗斯在油汽问题上“卡脖子”的一面,也有巩固自身在气变问题上制订议程地位,掌控清洁能源、绿色经济发展主导权的考虑。
过去几十年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已充分证明,美欧等西方国家在这方面,本质都是一致的,就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内政治,无损其既定的国际政治和经济地位。
这就注定,美欧在气变问题上调门高、行动少,对人严对己宽,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更是“门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