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针对网暴严惩侮辱罪的新《刑法》施行

  中评社香港7月7日电/共同社消息,严惩“侮辱罪”的日本新《刑法》7日施行,提高了法定刑应对网上诽谤中伤行为。此前为“拘留(不满30天)或罚款(不满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93元)”,修改后新增“1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监禁或30万日元以下罚金”。公诉时效从1年延长至3年,需长时间展开的发帖者锁定工作后的立案也能有充裕时间。

  2020年女子职业摔跤运动员木村花(当时22岁)在社交网站(SNS)遭中伤而自杀身亡。围绕此事,对发帖者罚款9000日元的简易命令被批判罚过轻,引发修改法律的广泛讨论。去年10月,法制审议会向法相古川祯久提出报告要求从严惩罚。

  《刑法》修正案提交给今年的例行国会,在野的立宪民主党和共产党等以可能会扼杀对政治家和公务员的正当批评为由反对。政府则表示“正当的言论活动”不在处罚物件之列。

  根据朝野各党达成的协议,新法中加入了在施行3年后验证言论自由是否受到不当制约的探讨条款附则。此外还规定将与外部专家一起展开验证,基于其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刑法》修正案6月13日在参院全体会议上凭藉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

  施行前的本月5日,古川在记者会上介绍了提高法定刑的意义。他称:“给出这是应严正处理的犯罪行为这一法律评价,起到威慑作用。”他再度强调“并非不当制约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