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本次改革明确,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了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17个职称专业。
近一年在本市艺术领域工作的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自由职业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申报艺术系列职称评价,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
同时,本市还建立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于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