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充分释放数字贸易动能
加强数字贸易发展顶层设计,明确数字贸易发展方向。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数字贸易的内涵与外延,统一统计测度口径,出台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明晰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路径。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贸易发展基础。互联网是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应加快城镇和农村网络普及;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我国在5G技术领域的优势,打造数字化程度更高、智能化水平更强、网络化连接更广的综合型数字基础设施。
加快数字产业化进程,提高数字贸易发展活力。数字产业是数字贸易发展的基础,应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带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数字辅助性服务规模化发展;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变革,推动更多传统服务业态加入数字化转型行列,扩展可数字化服务范围;在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利用数字技术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完善数据监管机制,试点数据跨境安全流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信息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已经开始大规模跨境流动。我国应加快相关领域研究,对数据跨境流动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可控,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等开放高地先行先试,探索数据有序开放、安全流动、风险防控的方法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