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志:香港新选制利国利港利民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何俊志(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张爽)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何俊志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研讨会上表示,香港新选制是继《香港国安法》之后的又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选制下的香港选举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何俊志指出,在与《香港国安法》紧密配套的同时,新选制还从两个方面细化了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安全原则:一是在立法会选举制度中设计了双提名制度;二是无论是在选举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还是立法会选举中,都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何俊志表示,新选制下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最大特色是立法会的扩容,这一扩容不但表现为将议员人数增加到90名,还表现为新增了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40名立法会议员的新成分。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在扩大代表性的同时,在地域代表和功能代表之外增加了一个超越整体利益的表达群体。

  何俊志指出,新选制为香港居民参与国家事务和本地事务管理建立了新的衔接机制。在国家将香港重新纳入治理体系之后,国家为香港居民提供了三个参与全国性事务的重要通道: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和成为全国性团体的成员。这些成员中虽然也有一部分人士在香港本地的政治机构中担任政治职务,但是并没有以全国性身份作为一个界别参与香港本地政治事务。   何俊志表示,新选制下的选举委员会在将成员人数由1200人扩大到1500人的同时,在原有的四大界别之外新增了第五界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构成的第五界别,将原有的四大界别的均衡参与拓展为五大界别的均衡参与。

  何俊志指出,选举委员会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形成了新的均衡参与格局,是一种扩大代表性之后的新均衡参与模式。第五界别的成员一方面以香港居民的身份参与国家事务,另一方面在香港本地选举中以全国和香港的双重身份行使提名和投票权。与此同时,在参与国家事务时,选举委员会第五界别的成员也增加了一种新的政治身份。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何俊志(中评社图片)

  中评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张爽)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何俊志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研讨会上表示,香港新选制是继《香港国安法》之后的又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选制下的香港选举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何俊志指出,在与《香港国安法》紧密配套的同时,新选制还从两个方面细化了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安全原则:一是在立法会选举制度中设计了双提名制度;二是无论是在选举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还是立法会选举中,都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

  何俊志表示,新选制下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最大特色是立法会的扩容,这一扩容不但表现为将议员人数增加到90名,还表现为新增了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40名立法会议员的新成分。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在扩大代表性的同时,在地域代表和功能代表之外增加了一个超越整体利益的表达群体。

  何俊志指出,新选制为香港居民参与国家事务和本地事务管理建立了新的衔接机制。在国家将香港重新纳入治理体系之后,国家为香港居民提供了三个参与全国性事务的重要通道: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和成为全国性团体的成员。这些成员中虽然也有一部分人士在香港本地的政治机构中担任政治职务,但是并没有以全国性身份作为一个界别参与香港本地政治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