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水岂能“一排了之”

  中评社北京6月1日电/据新华社报道, 官商勾结确定排污方案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反应堆的堆芯熔毁,产生大量放射性物质。为了给反应堆降温并遏制核泄漏,福岛核电站的运营公司--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公司”)采取了向反应堆注入海水的办法。由于这些水含有大量放射性物质,东电公司只得将其放至储水罐中储存。据东电测算,202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产生的核污水约为每天150吨,并将于2023年春季达到储水罐容量上限137万吨。

  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估算,处理反应堆报废、去污等需要花费50-70万亿日元(约合2.6-3.6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污染水的处理费用将占相当比重。2021年4月,日本政府宣布,将采取排放入海的方式解决与日俱增的核污水问题。今年5月18日,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海计划申请相关的“审查书草案”,并将在公示1个月、征求公众意见后决定是否正式批准排海计划,这实际上就是对核污水排海计划“亮绿灯”。

  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为避免东电公司破产,设立“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该机构属于官方机构,并拥有50.1%的东电股份表决权。东电公司实际上归属日本政府的直接管辖及支配。不难看出,核污水排海方案是东电公司与日本政府勾兑的结果,因为这是最快捷、最省钱、最省事的办法。据估算,日本只需花费约34亿日元(约合1.8亿元人民币)即可了事。但如此草率行事给自然环境和人类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却被日方刻意忽略了。

  核污水≠核处理水

  核事故后第二年的检测数据显示,福岛附近海域的铯元素浓度有10万贝克勒尔每立方米,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后在黑海中检测的数值还要高100倍。直到十年后的2021年,日本渔民在福岛县外海捕获的一条平鲉体内仍检测出每千克500贝克勒尔的放射性元素,是日本规定标准的5倍。核事故11年来,福岛县每六万名儿童中就会出现一至两名甲状腺癌患者,而常规情况下,每百万人中才会出现一到两例甲状腺癌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