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协同推进服务业开放与服务贸易
服务业开放与服务贸易发展互为支撑
从我国推动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经验看,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发展是相互倚重、互为支撑的关系。
一方面,服务业开放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强大动能。服务业开放包括市场开放、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三个层次。市场开放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前提,合理取消或放宽国外服务产品和服务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市场的限制,有利于扩大跨境服务贸易规模、增强国内服务市场对服务领域跨国公司的吸引力。要素开放是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支撑,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不仅是跨境服务贸易的必要配套,也是跨境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制度开放是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可以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减少服务贸易制度性成本。
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是衡量服务业开放成效的重要指标。服务业开放度可分为名义开放度和实际开放度。名义开放度更多从市场准入等政策制度的自由化、便利化角度来衡量,实际开放度更多从服务贸易和服务业投资等实际产生的经济活动效果来衡量,即服务业开放带来了多少贸易和投资规模,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和就业增长,等等。因此,服务业开放效果如何,要看服务贸易的发展成效怎么样,主要包括跨境服务贸易和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发展情况,即服务业利用外资和重大服务贸易项目落地等情况。
协同发展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