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新规 激发土地市场活力
5月23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 优化房地产用地审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对政府收回需重新招拍挂出让的地块,转为品质改善性、低碳绿色创新性项目,允许在制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10%的幅度内适度支持,力争改变“高负债”“高杠杆”“高库存”房地产开发经营方式,为房地产经济转向高质量动态平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多地优化土地供应政策
《通知》要求,要优先利用存量房地产用地,支持品质改善性、低碳绿色创新性需求,鼓励从详细规划指标调整、土地出让非重要条件修改、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方面给予适度支持;对政府收回需重新招拍挂出让的地块,转为品质改善性、低碳绿色创新性项目,允许在制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10%的幅度内适度支持。
《通知》强调,防止房地产库存去化超标增加系统性风险,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在13个至36个月的,应严格控制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对连续两个季度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和物流、加油加气站用地外,暂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审批和挂牌出让。
《通知》还明确,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暂停新的商品住房用地审批,将商品住宅用地挂牌出让规模控制在上年度供应量的20%以内;对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和物流、加油加气站用地外,暂停新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审批和挂牌出让。以上用地调控措施实行动态监管,达到相关规定明确的条件即可解除。
“湖南此次新政是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于用地端的倒逼式优化调整。”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整体来看,新政在用地的改革方面更加精细,结构性改革也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