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喊话蔡英文:司法改革回应人民需求?

高嘉瑜召开相关司法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5月3日电(记者黄筱筠)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日前批评快筛试剂、血氧机价格过高,遭到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卫福部长”陈时中批评是“假讯息”。高嘉瑜今天再度召开记者会批评司法改革出现问题,“司法院”曲解司改会议成果报告,偷渡许可上诉制。她更指出,任何改革均应清楚揭示目标,司法制度尤然,人民期望的司法始终单纯,即公正可信、专业有效率,但依现有草案,除引发疑虑外,是否果能达到蔡英文于2016年就职演说时宣示的“让司法回应人民的需求,重新赢回人民的信赖”?应值深思。

  高嘉瑜今天召开“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闭门造车打造人民诉讼权的灵骨塔”记者会,党籍“立委”许智杰、蔡易余也出席。

  高嘉瑜批评,“司法院”曲解司改“国是会议”的目标,偷渡“许可上诉制”,让法官可以恣意决定要不要受理民众的上诉案件,未来民众恐“直接二审定谳”,遭剥夺第三审的上诉权。

  高嘉瑜举例,2016年至2020年“最高法院”刑事上诉案件终结情形以“驳回上诉”比例最高,高达8成4至8成9之间,将近90%的案件上诉三审都被驳回,未来若完全任由法院“许可上诉”,纵使减轻“最高法院”的负担,代价却是人民的上诉权被严重限制。

  高嘉瑜说,台湾的司法环境是否已经具备成熟条件,得以承受全面改采金字塔诉讼制度的冲击,目前人民对于司法判决的信赖没有显着提升,陈情冤错案的情形都有所闻。金字塔型诉讼制度应以“坚实的事实审”为前提。

  金字塔型诉讼制度意指,将诉讼资源尽量分配在第一审,终审法院只专注于法律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见解的统一,使第一审成为坚实事实审,第二审为严格续审制,第三审为严格法律审,形成底宽上尖的资源分布,形似金字塔。

  许智杰指出,金字塔型诉讼制度原本是理想的制度,但在现实执行面有落差,现行一审、二审事实审还不够成熟,恐使部分冤案在二审就被挡住,没有继续上诉的管道,举例来说,民进党前“立委”高志鹏触犯贪污图利罪,一审有罪、二审无罪、更审也有有罪和无罪的结果,而“最高法院”遇到过去曾开记者会骂过的法官,该法官正好是决定是否驳回上诉的关键人物,这样的判决人民会信服吗?司法改革不该急就章,应该先建立公正第三者作裁判、让人民有“还清白”上诉机会等配套,才能推动符合社会现状的改革,“仓促上路危险性很大”。

高嘉瑜召开相关司法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蔡易余补充,现在司法案件越来越多,法官业务量增加,应该思考如何增加法官的人力、减少行政工作等业务,而不该使“三级三审”窄化,变相剥夺人民的诉讼权,例如现在三审都在做一、二审的工作,很少在做法律审,而是连案件事实面都要了解,应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强推“许可上诉制”,直接剥夺人民的诉讼权利,“这样的改革对人民不公平,也不要想要用“宪法”法庭取代第三审诉讼,司法改革还是要以人民的诉讼权作为核心的价值”。

  对于“立委”意见,“法务部”科长李思达与会说明,“法务部”认为,金字塔型诉讼度有没有包含“许可上诉制”还要再探讨,因为在采取严格法律审之前,必须有坚实的事实审,包括律师强制代理、诉讼扶助等配套措施,才能修正第三审制度,同时,对于“最高法院”、“宪法”法庭的定位和职权,应维持“最高法院”兼顾解释法律的功能,不能剥夺人民上诉的权利,修改制度还是要广征法律学者、实务工作者、“立委”的意见,不该冒进。

高嘉瑜召开相关司法记者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5月3日电(记者黄筱筠)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日前批评快筛试剂、血氧机价格过高,遭到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卫福部长”陈时中批评是“假讯息”。高嘉瑜今天再度召开记者会批评司法改革出现问题,“司法院”曲解司改会议成果报告,偷渡许可上诉制。她更指出,任何改革均应清楚揭示目标,司法制度尤然,人民期望的司法始终单纯,即公正可信、专业有效率,但依现有草案,除引发疑虑外,是否果能达到蔡英文于2016年就职演说时宣示的“让司法回应人民的需求,重新赢回人民的信赖”?应值深思。

  高嘉瑜今天召开“金字塔改革?──最高院躲在象牙塔闭门造车打造人民诉讼权的灵骨塔”记者会,党籍“立委”许智杰、蔡易余也出席。

  高嘉瑜批评,“司法院”曲解司改“国是会议”的目标,偷渡“许可上诉制”,让法官可以恣意决定要不要受理民众的上诉案件,未来民众恐“直接二审定谳”,遭剥夺第三审的上诉权。

  高嘉瑜举例,2016年至2020年“最高法院”刑事上诉案件终结情形以“驳回上诉”比例最高,高达8成4至8成9之间,将近90%的案件上诉三审都被驳回,未来若完全任由法院“许可上诉”,纵使减轻“最高法院”的负担,代价却是人民的上诉权被严重限制。

  高嘉瑜说,台湾的司法环境是否已经具备成熟条件,得以承受全面改采金字塔诉讼制度的冲击,目前人民对于司法判决的信赖没有显着提升,陈情冤错案的情形都有所闻。金字塔型诉讼制度应以“坚实的事实审”为前提。

  金字塔型诉讼制度意指,将诉讼资源尽量分配在第一审,终审法院只专注于法律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见解的统一,使第一审成为坚实事实审,第二审为严格续审制,第三审为严格法律审,形成底宽上尖的资源分布,形似金字塔。

  许智杰指出,金字塔型诉讼制度原本是理想的制度,但在现实执行面有落差,现行一审、二审事实审还不够成熟,恐使部分冤案在二审就被挡住,没有继续上诉的管道,举例来说,民进党前“立委”高志鹏触犯贪污图利罪,一审有罪、二审无罪、更审也有有罪和无罪的结果,而“最高法院”遇到过去曾开记者会骂过的法官,该法官正好是决定是否驳回上诉的关键人物,这样的判决人民会信服吗?司法改革不该急就章,应该先建立公正第三者作裁判、让人民有“还清白”上诉机会等配套,才能推动符合社会现状的改革,“仓促上路危险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