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
疫情发生以来,丹东民政部门还着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4月27日,丹东市防指社区管控专班下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力兜牢封控区和管控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面梳理排查困难群众实际生活需求,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在救助程序上,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最快24小时内发放临时救助金。在救助标准上,根据困难程度和持续时间,给予相应额度救助金。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救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对因感染新冠病毒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救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元;对出现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在救助方式上,采取资金救助和实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