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引发广泛关注
专家表示,《意见》的出台对于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国民养老金待遇水平,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相比第一支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育”一直比较迟缓。2018年,我国开始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不过参加人数和资金规模均不尽如人意。
《意见》明确,在我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截至2021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3亿人。
“由于基本养老金已实现制度全覆盖,这就意味着适龄人员都有资格购买这个补充保险。”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险系教授褚福灵表示,个人养老金参保门槛较低,体现了制度公平,有利于民众增加养老收入。
在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是“两个钱包”的概念。褚福灵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职工养老保险一样,实行全国统筹,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直接支付,弹性较少,如果想得到更高养老金,就需要通过补充保险加以实现。简单说,个人养老金就是存一笔钱,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到退休的时候又多了一个养老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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