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于5月31日或之前,就有关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透过委员会网页的电子表格、电邮(mwc@labour.gov.hk)、传真(2110 3518)或邮寄(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楼最低工资委员会),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市民亦可致电2852 3862联络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