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
政府早前公布“疫苗通行证”实施计划,第三阶段原本定于6月30日起施行。根据最新安排,除个别特殊群组外,“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届时所有“疫苗通行证”适用的一般人士均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当局指,年初以来市民积极接种疫苗,目前港府有足够疫苗及接种能力为全港合资格市民于限期前接种全数三剂疫苗。
另外,在“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期间,12岁或以上人士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会由原来的9个月缩短至6个月。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未满6个月的人士,他们的“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但他们须于接种第二剂疫苗后6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