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蒋日记所有权缠讼多年 蒋有梅有坚持
中评社台北4月30日电/蒋介石、蒋经国逝世后留下日记、书信等文物,“国史馆”向蒋友梅等人提告确认所有权,台北地院去年6月判两蒋执政期间的235项文物属公有,并由“国史馆”管理,非任期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继承人所有。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昨开庭,蒋友梅律师指出,她担心文物被“选择性公开”,让外界有所误解。
蒋友梅为蒋经国长子蒋孝文的独生女,现年60岁,拥有英国剑桥大学艺术博士学位,嫁给英国人,长年定居英国。
综合台媒报道,“国史馆”6年前诉请确认“两蒋(蒋介石、蒋经国)日记”等文物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台北地院去年6月判两蒋执政235项文物的所有权归公有,并由“国史馆”管理,非任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人所有;蒋家只有蒋经国的长孙女蒋友梅一人上诉二审;高等法院29日开庭,法官劝谕双方协调寻求解决之道,“国史馆”的律师表示会尊重家属的隐私权,蒋友梅的律师表示并未主张以隐私为由不公开日记,全面公开不是问题,但不要“选择性公开”,以免造成外界误解,“国史馆”律师回应这是互信问题,可以再沟通、理解保管做法。
蒋介石在世时,将日记、府方文物交给蒋经国,蒋经国将文物连同个人日记交给儿子蒋孝勇,蒋孝勇将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交由妻子蒋方智怡。蒋方智怡2004年与美国史丹佛大学签约,托付保管文物五十年。史丹佛大学为了避免争议,在美国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将可能成为文物所有权人的蒋家后代列为被告。蒋方智怡后来将文物权利移转给“国史馆”,史丹佛大学也追加将“国史馆”列为被告。
“国史馆”2015年基于“法庭不便利”为由,向美国法院声请将两蒋文物权利诉讼,移转到台湾审理获准;“国史馆”遂于同年11月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控告蒋家后代共15人,诉请确认所有权。
北院审理期间,“国史馆”与蒋方智怡和她的3个儿子蒋友柏、蒋友常、蒋友青,以及蒋孝章、蒋蔡惠媚、蒋友松、蒋友兰等8人达成和解,并对蒋孝刚撤告;未达成和解的蒋友梅、蒋孝严、蒋蕙兰、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陈洁如后代)、丘如雪(蒋纬国遗孀)等7人,仍由法院进行裁判。
北院去年6月19日宣判,依“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规定,认定蒋介石1948年4月至1975年4月执政期间,以及蒋经国1978年5月至1988年1月执政期间的文物,包含日记、革命文献、美国总统甘乃迪致函等235项文物,所有权归于公有,并由“国史馆”管理;两蒋非任期间的蒋经国日记散页、蒋经国“我的父亲”手稿、蒋公日记抄本等232项文物,则归蒋家人。
一审判决后,蒋家后代仅蒋友梅1人上诉,其余6人未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今第2度开庭,法官劝谕双方思考和解的可能性,他能理解两造都是站在珍惜保管珍贵文物的立场,但目前日记暂时存放于史丹佛大学,保管上其实没问题,双方可透过协调方式,由“国史馆”提出保管计划,与家属讨论解决诉讼。
“国史馆”律师许惠峰表示,重点在于文物要如何善加保管使用,涉及蒋家隐私部分,可经家属同意再公开或隐匿部分隐私,“国史馆”会尊重家属意见,对于文物保存与管理技术应也不至于不当,若认为部分文物确属私人物品,也可协调还给蒋家人,成立专责的基金会来管理,也是一种选项,目标是寻求“互利双赢”,赞同朝协调和解方向发展。
蒋友梅律师徐颂雅表示,蒋友梅的立场是所有日记都可公开,蒋家不是为了隐私而不愿公开,但不要选择性公开,全面公开从来不是问题,目前也已有教授至史丹福抄录日记,蒋友梅并非为了家族隐私而要求不公开日记,但仍须由法院判定确认日记和文物所有权,目前看来无从谈和解,但会向蒋友梅转达法官的建议。
许惠峰回应,这是双方互信问题,须要再沟通、互相理解。至于蒋友梅在诉状中提到李登辉、陈诚,都是以捐赠方式将文物捐给“国史馆”,对此,许惠峰表示,陈、李家属所捐的都是私人物品,并非法定应归公有的任内文物,才会以捐赠方式、而非以移转占有的方式交给“国史馆”,例如李登辉口述历史的书籍、陈诚夫人录制的追思录影带,所有权和两蒋日记是不同的法律逻辑。
法官排定6月30日再开庭,并要求双方律师在这2个月期间多尝试联络沟通,寻求协商调解止讼的可能性。
中评社台北4月30日电/蒋介石、蒋经国逝世后留下日记、书信等文物,“国史馆”向蒋友梅等人提告确认所有权,台北地院去年6月判两蒋执政期间的235项文物属公有,并由“国史馆”管理,非任期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继承人所有。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昨开庭,蒋友梅律师指出,她担心文物被“选择性公开”,让外界有所误解。
蒋友梅为蒋经国长子蒋孝文的独生女,现年60岁,拥有英国剑桥大学艺术博士学位,嫁给英国人,长年定居英国。
综合台媒报道,“国史馆”6年前诉请确认“两蒋(蒋介石、蒋经国)日记”等文物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台北地院去年6月判两蒋执政235项文物的所有权归公有,并由“国史馆”管理,非任内的232项文物则归蒋家人所有;蒋家只有蒋经国的长孙女蒋友梅一人上诉二审;高等法院29日开庭,法官劝谕双方协调寻求解决之道,“国史馆”的律师表示会尊重家属的隐私权,蒋友梅的律师表示并未主张以隐私为由不公开日记,全面公开不是问题,但不要“选择性公开”,以免造成外界误解,“国史馆”律师回应这是互信问题,可以再沟通、理解保管做法。
蒋介石在世时,将日记、府方文物交给蒋经国,蒋经国将文物连同个人日记交给儿子蒋孝勇,蒋孝勇将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交由妻子蒋方智怡。蒋方智怡2004年与美国史丹佛大学签约,托付保管文物五十年。史丹佛大学为了避免争议,在美国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将可能成为文物所有权人的蒋家后代列为被告。蒋方智怡后来将文物权利移转给“国史馆”,史丹佛大学也追加将“国史馆”列为被告。
“国史馆”2015年基于“法庭不便利”为由,向美国法院声请将两蒋文物权利诉讼,移转到台湾审理获准;“国史馆”遂于同年11月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控告蒋家后代共15人,诉请确认所有权。
北院审理期间,“国史馆”与蒋方智怡和她的3个儿子蒋友柏、蒋友常、蒋友青,以及蒋孝章、蒋蔡惠媚、蒋友松、蒋友兰等8人达成和解,并对蒋孝刚撤告;未达成和解的蒋友梅、蒋孝严、蒋蕙兰、蒋蕙筠、蒋万安、陈忠人(陈洁如后代)、丘如雪(蒋纬国遗孀)等7人,仍由法院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