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展的使命和责任

  中评社北京3月1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总理报告”),通盘回顾去年工作,并就国家今年各领域工作任务做出明确部署。整体上看,“求稳”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基调,这一方面源自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研判为“复杂、严峻和(具有)不确定性”,并视“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为主要预期目标。而其中涉及对大湾区建设和港澳治理的内容亦值得关注。本文将从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多维度对总理报告中的涉港内容展开评述,并尝试提炼“稳定”与“发展”的双重价值主线。

  总理报告港澳专段强调,要“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依宪、依法而为的全面管治权行使,在规范和概括意义上,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绝对权威——以直接行使、授权或监督的方式——向地方政权流动的必然延伸与固有表达。要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就必须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只有坚持爱国者治港才能切实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新一届选委会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在新选制下已分别于2021年9月19日和12月19日顺利举行,这是确保作为“港人治港”政治实质的“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到实处的最关键制度实施。尤其是由爱国者主导的新立法会,其成员更多为拥有良好教育背景、专业事业能力以及与内地保持较好交互和同理心的“贤能才俊”,“爱国者治港”由此也发展成“爱国贤能者治港”形态,从而更好地承担起破解香港深层次矛盾的决策支撑任务。行政立法关系逐步捋顺和“行政主导”走向实现,无疑有助于特区政府及相关管治团队更好地聚焦处理解决经济社会民生等发展促进问题,中央政府对此一如既往保持高度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