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传承与旅游活化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据中国文化报报道,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如何保存好传统村落文化、让古老的村落文化与现代城市文明相伴相生,已成为当代社会面临的一个课题。传统村落大多地处偏僻、经济发展落后、交通不便的地方,但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因此,通过旅游保护与活化利用村落有形与无形的文化遗产资源就成为一种选择。我国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利用比重不太高,并不是所有村落都适合发展旅游。一些传统村落保护较好,旅游文化资源优质,旅游发展潜力巨大,适宜通过旅游发展带动村落的文化保护。但多数传统村落虽整体保护尚可,但仍缺乏足够的旅游吸引力,需大量投资建设才能发展旅游,旅游利用难度较大。还有一些传统村落建筑景观破坏严重,村落原貌逐渐消退,民俗文化渐渐消失,与普通村庄无异,已失去旅游吸引力,无法通过旅游发展保护村落文化。因此,如何借助旅游发展手段,让旅游带动传统村落文化具有自我保护与传承的能力,还需从文旅融合角度来考量。

  “文化和旅游融合”思想在我国旅游业诞生之际就已开始,由于当时文旅融合尚未全面破题,文旅融合仅是产品与服务层面的浅层融合。但随着“文旅融合”概念的正式出台,文旅融合进入了深度融合发展层面。实践中,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借助民宿、餐饮、乡村景区、休闲农业等旅游业形式,已有效带动了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传承。2014年国家4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通过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挖掘村落的经济价值和历史科学艺术价值。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到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并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引导游客在旅游中感知中华文化。上述政策都印证了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相结合的可能,有助于传统村落守住中华文明根脉,留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