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登记今日开始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电话智能卡用户须于今日起按《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实名登记。现行电话储值卡用户需于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否则限期后不能继续使用。

  规例下,今日起新发售的电话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需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用户可根据所属电讯商以短讯或其他方式发出的实名登记提示,以不同途径包括所属电讯商门市、流动应用程式或网页进行登记。

  个人用户需登记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证号码及提供香港身份证副本。16岁以下需得到一名年满18岁成年人确认,并同时登记该成年人资料。